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23/11/23 17:38:00
這個問題建議咨詢法律機構。根據(jù)我們的了解,《公司法》第4條規(guī)定:“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(chǎn)收益、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!边@是股權的具體內(nèi)容,也是較普遍的股權分類即自益權、共益權。從此條規(guī)定可以看出,只要是公司股東就可以享有其投資所帶來的利益,而股東出資不足并不影響其股東資格的取得。也有觀點認為,出資不足的股東在未履行完全出資義務的前提下,其分紅權、優(yōu)先認繳出資權以及表決權等均應當受到相應的限制。但這種觀點沒有找到明確的政策支持。因此,這個問題建議咨詢法律機構。感謝您對大白菜會計的支持!歡迎您給朋友們推薦大白菜會計學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