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,我公司在杭州不同區(qū)有一個分公司,但是分公司和總公司是屬于同一個稅務機關管轄,說是同屬于杭州主城區(qū)的分公司默認為和總公司一起屬于同一個稅務機關管轄,然后地稅的說了不需要做匯總所得稅的處理,那么現(xiàn)在我申報所得稅的時候,不是有最后一欄是說總分機構(gòu)什么比例嗎?請問這個需要我填寫嗎?
問題分類:企業(yè)所得稅類 閱讀量:3058 182****7202 發(fā)表于:2017/12/24 11:28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17/12/25 8:4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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