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,您好,我們公司與甲方簽訂了免稅的技術開發(fā)合同,然后把這份合同再轉包給下包方,下包開的發(fā)票也是免稅的,請問這種情況是不是視同銷售,如果被稅務局查到的話,我們是要交6%的稅,還是13%呢?
問題分類:會計處理類 閱讀量:1414 107857 發(fā)表于:2022/2/8 10:44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22/2/10 17:3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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