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:您好! A建筑公司2019年所得稅核定征收,2020年開始查賬征收,B工程2019年動工,施工成本1000萬元,工程結(jié)算收入800萬,2019年B工程毛利虧200萬,2020年如果完工,2020工程結(jié)算收入1200萬,施工成本600萬,這樣不是多繳納所得稅了?如果按施工進(jìn)度計算工程量,2019年成本怎么處理較為合理?也就是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銜接怎么處理較為妥當(dāng)?
問題分類:會計處理類 閱讀量:1397 502671 發(fā)表于:2021/9/24 10:30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(fù)于:2021/9/24 17: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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