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,餐飲行業(yè)購銷合同印花稅,是以購進(jìn)食材做為計稅依據(jù),還是收入做為計稅依據(jù)?如果沒有購銷合同,是不是就不用交購銷合同印花稅了呢?
問題分類:會計處理類 閱讀量:1469 風(fēng) 發(fā)表于:2019/9/23 16:16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(fù)于:2019/9/23 17:1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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