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老師,您好。看了您的視頻,請教您怎么理解財稅[2015]119 號和財稅[2018]99號文件。我看了財稅[2015]119 號文件,只有提到企業(yè),并沒有提到高新技術產業(yè),為什么一般生產型企業(yè)不能依照[2015]119 號文件提高研發(fā)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,只能依據財稅[2018]99號提高研發(fā)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?
問題分類:企業(yè)所得稅類 閱讀量:2541 139****9244 發(fā)表于:2018/11/1 11:51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18/11/1 16: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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