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正處在籌建期,生產保溫材料.5月份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,合同期10年,租金共計20萬,之前的會計沒有做分攤,現(xiàn)在7月份開始分攤,在7月份把之前的5.6月都補攤可以嗎?分攤時計入管理費用可以嗎?等以后經營時,剩余的分攤費用再計入制造費用,謝
問題分類:會計處理類 閱讀量:2040 150****7803 發(fā)表于:2018/8/7 22:29:00
大白菜老師 回復于:2018/8/8 16:32:00
僅限付費會員提問
您的問題會有相關財稅專家解答